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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话题:“变相”讨薪与闹市自杀,谁该远离人群?
2007-08-09 13:14:32.0
今日话题:“变相”讨薪与闹市自杀,谁该远离人群?
现在社会有关民工讨薪、和某人自杀的事件还在不断上演。至于我为什么要把他们拉在一起来谈,他们之间又有什么特别的联系,下文自有讲述。
(一、民工讨薪篇)
现在,拖欠农民工的薪水问题,虽然国家给予了很大的重视。但是在一些企业,拖欠薪水的事情还时有发生。
由于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中,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,很难通过正常的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所以可能会出现那些爬上塔吊、天桥或大楼等,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事件。而他们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,就是引起足够多的人重视,然后通过社会舆论或媒体向相关部门施压,来讨回自己辛辛苦苦工作,所换来的那一点报酬。
此种举动也许会对局部地区,某些人的正常生活或交通带来一些影响,但是我们能看出他们的无奈。为了可能也就是几千块钱,冒着生命的危险,爬到那么高的地方,一站就有可能是好几个小时,处境是相当危险的。要是一不小心出现意外,可能只会领到相关部门的,一、两万元的、所谓的抚恤金。而对一个家庭来说,却从此永远失去了家庭的支柱,岂不悲夫!
唉,此种事情还在不断的发生,只能向人们说明了下层劳动者,生活的艰辛。
解决的办法:我想国家需让各市市长专门设立,民工讨薪绿色通道。民工出现薪水纠纷,可直接向当地市长反映情况。我想这样可能会使农民工的正当合法权利,得到更有效的维护。
(二、寻求自杀篇)
现在这个社会说奇怪,却实也奇怪。大多想自杀的,其实并不是那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,而是那些生活其实并没有多大困难,甚至有的还很富裕的人。
不管是其出于工作压力,学习压力,或情感、生活压力而想自杀的人。我觉得你完全没有必要,去跳什么天桥、跳楼或跳海什么的。要么就先冷静、冷静,别去想什么死的问题;然而,要是一心想走,也完全没有必要去,那些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跳吧!
由新闻可知,前几天由于某人跳楼自杀,砸死一对母女。然而,这砸字却并不止这一种花样。其中还有:砸伤路人的,砸坏汽车的,砸烂广告牌的。显然,这也并不是一砸就了事,这无疑对当时的交通有一定的影响。要是一不小心没死成,整出个全身瘫痪,那就更悲哀了!对你来说需要忍受病痛的折磨,对你的亲人来说无疑更是一种灾难,高昂的医药费不说,以后的生活照料就成为全家人的一大负担。当然,跳天桥也是一样。
所以,结果可能会对你、对他人都会产生不利,那么何不选一种更稳妥的方式死去呢!这样对他人、对自己都有好处,死前还可以化化装,也比那样摔下去面目全非强!相反,要么就不要去死,多与亲近的人沟通、沟通,也许还会突然的、豁然开朗。
下来再说一下跳河、跳海自杀吧。唉,我想这就更悲哀了,你要么是死意已决,直接找个没人的海岸跳下去了事,要么就不要去死。而有些人很奇怪的是,偏偏要找那些人比较多的地方往下跳,似乎死前也要来个“作秀”不可。结果想死的没死成,热爱生命的救人者却往往挂掉了。
出现这样的结果,令人觉得:可叹的是,我们的社会还是有一些正义之士,敢于见义勇为;可恨的是,这样的悲剧时不时还在上演;可悲的是,想寻死的人,可能在花了一些医药费恢复原气以后,由于自身的悔恨和社会的压力,和先前想要寻死的原因等加起来,以至于可能会再去寻死。而事实上,也不乏这样的先例。而这样的结果岂不令人叹息!
所以,我劝那些死意已决的人,要是真的想死,就找个自己的空间,静静的死去。别给社会带来麻烦和他人带来灾难。你有死的权利,但是却由于你死的方式不对,却在无形中剥夺,一些善良的人们生的权利。所以奉劝这些人应在和平年代发扬那种——生的伟大,死的“光荣”的精神,与人与己都有利。
最后,还是那句话,民工讨薪的问题,那是形势所迫之无奈之举,可以理解!但也不提倡,毕竟是很危险的事情。而要是寻求自杀,我想你还是避开他人比较好一些,或选择一种其他方式来解决。而这样也不愧为和平年代的——生的伟大,死的“光荣”之“典范”!
仅个人观点,谢谢观阅!
Jim1a2s3d 2007-8-8

现在社会有关民工讨薪、和某人自杀的事件还在不断上演。至于我为什么要把他们拉在一起来谈,他们之间又有什么特别的联系,下文自有讲述。
(一、民工讨薪篇)
现在,拖欠农民工的薪水问题,虽然国家给予了很大的重视。但是在一些企业,拖欠薪水的事情还时有发生。
由于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中,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,很难通过正常的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所以可能会出现那些爬上塔吊、天桥或大楼等,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事件。而他们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,就是引起足够多的人重视,然后通过社会舆论或媒体向相关部门施压,来讨回自己辛辛苦苦工作,所换来的那一点报酬。
此种举动也许会对局部地区,某些人的正常生活或交通带来一些影响,但是我们能看出他们的无奈。为了可能也就是几千块钱,冒着生命的危险,爬到那么高的地方,一站就有可能是好几个小时,处境是相当危险的。要是一不小心出现意外,可能只会领到相关部门的,一、两万元的、所谓的抚恤金。而对一个家庭来说,却从此永远失去了家庭的支柱,岂不悲夫!
唉,此种事情还在不断的发生,只能向人们说明了下层劳动者,生活的艰辛。
解决的办法:我想国家需让各市市长专门设立,民工讨薪绿色通道。民工出现薪水纠纷,可直接向当地市长反映情况。我想这样可能会使农民工的正当合法权利,得到更有效的维护。
(二、寻求自杀篇)
现在这个社会说奇怪,却实也奇怪。大多想自杀的,其实并不是那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,而是那些生活其实并没有多大困难,甚至有的还很富裕的人。
不管是其出于工作压力,学习压力,或情感、生活压力而想自杀的人。我觉得你完全没有必要,去跳什么天桥、跳楼或跳海什么的。要么就先冷静、冷静,别去想什么死的问题;然而,要是一心想走,也完全没有必要去,那些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跳吧!
由新闻可知,前几天由于某人跳楼自杀,砸死一对母女。然而,这砸字却并不止这一种花样。其中还有:砸伤路人的,砸坏汽车的,砸烂广告牌的。显然,这也并不是一砸就了事,这无疑对当时的交通有一定的影响。要是一不小心没死成,整出个全身瘫痪,那就更悲哀了!对你来说需要忍受病痛的折磨,对你的亲人来说无疑更是一种灾难,高昂的医药费不说,以后的生活照料就成为全家人的一大负担。当然,跳天桥也是一样。
所以,结果可能会对你、对他人都会产生不利,那么何不选一种更稳妥的方式死去呢!这样对他人、对自己都有好处,死前还可以化化装,也比那样摔下去面目全非强!相反,要么就不要去死,多与亲近的人沟通、沟通,也许还会突然的、豁然开朗。
下来再说一下跳河、跳海自杀吧。唉,我想这就更悲哀了,你要么是死意已决,直接找个没人的海岸跳下去了事,要么就不要去死。而有些人很奇怪的是,偏偏要找那些人比较多的地方往下跳,似乎死前也要来个“作秀”不可。结果想死的没死成,热爱生命的救人者却往往挂掉了。
出现这样的结果,令人觉得:可叹的是,我们的社会还是有一些正义之士,敢于见义勇为;可恨的是,这样的悲剧时不时还在上演;可悲的是,想寻死的人,可能在花了一些医药费恢复原气以后,由于自身的悔恨和社会的压力,和先前想要寻死的原因等加起来,以至于可能会再去寻死。而事实上,也不乏这样的先例。而这样的结果岂不令人叹息!
所以,我劝那些死意已决的人,要是真的想死,就找个自己的空间,静静的死去。别给社会带来麻烦和他人带来灾难。你有死的权利,但是却由于你死的方式不对,却在无形中剥夺,一些善良的人们生的权利。所以奉劝这些人应在和平年代发扬那种——生的伟大,死的“光荣”的精神,与人与己都有利。
最后,还是那句话,民工讨薪的问题,那是形势所迫之无奈之举,可以理解!但也不提倡,毕竟是很危险的事情。而要是寻求自杀,我想你还是避开他人比较好一些,或选择一种其他方式来解决。而这样也不愧为和平年代的——生的伟大,死的“光荣”之“典范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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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im1a2s3d 2007-8-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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